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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2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由中央财政、省财政资助的学校“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即将下达,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不断提高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质量,为学校争取更多的资源,现要求各学院(部)对先前申报、准备纳入2020年建设的项目再次进行论证,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本次申报项目范围为已纳入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2020-2023年)立项项目。

2.本次申报需按要求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论证材料,其中申购单价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设备(含软件)需提交相关论证材料如调研报告、三家以上厂家盖章的比价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等,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仪器设备型号和预算价格,杜绝无关购置内容和不实报价。

3.实验室管理中心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实际需要,再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并提出论证意见,保证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可行性。

4.请于2019年10月30日(周三)前提交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7562112 办公室:润A213 邮箱:52901933@qq.com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项目预算明细表》

3.《项目可行性报告》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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