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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
发布时间: 2019-11-21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以能力为先的人才培养理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模式,建设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体系,以高质量实验教学助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助力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实施。

实验教学项目作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其建设水平直接决定实验教学的整体质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和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二)项目实施

  1.时间和方式。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按建设规划分年度遴选确定。每年10—11月组织高校按名额推荐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12月底前公布立项,并于次年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范围和数量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范围进行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共60个类别(见附件6)。各专业相应的课程实验教学项目须达到一次实验不少于2课时、10个操作步骤以上的基本要求。

全省计划立项1000项左右(含浙江大学单列200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各高校严格按照《浙江十三五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7)限额推荐。各校名额数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在校生规模、专业布局、 “双一流及重点建设高校、服务重点产业能力与水平、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确定。

(三)材料报送

各普通本科高校按要求填写提交《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见附件8)和年度《2019年浙江省高校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见附件9)的电子版(word和盖公章pdf1份)。

2017—2019年度,各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无需重复申报,将被认定为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除此而外,各高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特色和实验室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按限定指标申报。为优化全省项目类型学科布局,学校申报的备案类实验项目类别若重复布点过多,省教育厅将与申报学校协商作适当调整。

 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2日

 负责人:刘陈稳

 电话:1586771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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