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的安排部署,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爆炸事故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358号)中的安全事故为教训,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学校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及制度上墙情况。
2、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包括物品摆放,卫生状况等。
3、实验室水、电、气、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使用情况。
4、实验室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
5、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6、各种实验室安全相关文件、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
2、学校检查,实验室管理中心将联合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实验室实地巡查。
四、检查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整改。
3、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交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五、时间安排
1、相关单位自查、整改:2019年12月20日—1月10日
2、学校检查:2019年12月23日-12月27日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