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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暨 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1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工作实际,决定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下简称虚仿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要求

1. 虚仿项目建设应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教学计划中的实验课程需求,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实验教学新模式。优先考虑省特色专业、省优势专业等相关专业的虚仿项目。

2. 拟申报的虚仿项目应为我校教学计划中实验课程的基本单元。学校将重点培育5项,每项配套研究经费5000元,并在2019年度配套相应建设经费,建设完成后须将本虚仿项目进行实际应用,并写入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学校将于2019年和2020年,择优申报省级示范性虚仿项目,具体申报要求以省级文件为准。

二、申报办法

1.请申报人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部)负责人审阅后提交材料。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本次立项项目结题要求必须要有建设完成的实验教学项目,并提交结项报告,作为今后几年申报省级虚仿项目推荐认定的依据

三、立项方式

本次立项评审将采用教师申报,学院(部)初审,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

1.请各学院(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

2.其他要求:注重科研转化教学、学研产协同创新;鼓励自主创新,体现专业特色,运用于课程实际;申报的虚仿项目至少满足2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各学院(部)将《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和有关申报材3月15日前交实验室管理中心(润院A213室)。电子文档发至52901933@qq.com。校级虚仿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立项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满1年进行结题验收。

联系人:王凤鸣  联系电话:87562112。

 

附件 1. 浙江外国语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

2. 浙江外国语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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