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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3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29号)》要求,我校外语实验教学中心为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拟申报该中心为“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请相关学院配合填写《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填报的内容包括实验中心教师成员简表、近三年来实验中心人员教学研究主要成果、近三年来实验中心人员科学研究主要成果、教材建设、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成果、信息化建设(采用计算机网络使用资源软件、语言教学网站、手机APP、虚拟仿真实验等基于信息化设备开展的教学情况)、实验教学中心教学效果(近三年专业考试通过率、学生获奖、学生论文等)、合作企业(高校)的概况和参与程度等。

请各学院在4月26日前将信息数据纸质稿、电子稿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王老师处,电话:87562112,电子邮箱:52901933@qq.com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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