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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6

学院(部)

贯彻落实国家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培育一批高质量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现开展2021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 培育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2. 培育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 培育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应完成软件著作权的申报;

4. 培育项目应配套项目介绍视频和项目引导视频,具体要求参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介绍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附件3)。

二、申报立项

1. 培育阶段:项目申报人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统一推荐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校内教学委员会评审,经评定符合培育要求,列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本次共立五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 建设阶段:项目要求于831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3. 推荐阶段:经培育与建设的虚仿实验教学项目,将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仿项目。

三、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表》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两份)至学院。

2.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签章),并将申报材料于2021115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稿发送至153919699@qq.com,纸质稿送至融院B203,申报联系人:老师,电话:87562112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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