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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4


各学院(部)

    为表彰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与仪器研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3]9号)和《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验室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中心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申报名额

    1.先进集体:我校限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我校限推荐2人。

    三、评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以及《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

2.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材料(WORD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材料需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请在11月6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融院B203室),通过学校推荐后,统一上报省实验室研究会评选。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562112  邮箱:52901933@qq.com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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