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推荐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10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3]9号)和《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学院(部)审核、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拟推荐“数字文旅实验教学中心”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具体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实验室管理中心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
实验室管理中心:王凤鸣/87562112/52901933@qq.com ;
纪检监察办公室:方老师/88213015/jjjcs@zisu.edu.cn。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