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虚拟仿真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师生、助力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的虚拟仿真项目应始终有项目负责人对其负责,不断优化,在教学上深度融入课程,助力教师个性化教学。项目每年都应有一定的使用量。
2.如原项目负责人离职或离岗,项目归属学院应第一时间接管,协调做好负责人变更工作,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项目应始终与课程紧密相连,保证项目正常运作。如遇项目负责人课程调整等情况,负责人应与学院提前报备,由学院协调指导项目的持续应用。
4.涉及项目对应课程取消,开课学院需联合教务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依据项目的通用性、前沿性,重新匹配适宜课程,或设计独立的实践选修模块供学生自主学习。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应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运行,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应用,确保虚拟仿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为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注入新动力。
请各学院做好排查,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虚拟仿真项目信息统计表》,项目有相关信息变更的请同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虚拟仿真项目信息变更登记表》,并于3月2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
联系人:实验中心刘老师,联系电话:87562112。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