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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19-01-14

为保障实验教学正常有序地进行,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维护实验室各项设施和仪器设备的完好,培养学生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特制定本守则。

一、凡进入学校各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非实验用品一律不准带进实验室。

二、学生须爱护实验室的设施和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环境清洁、整齐。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器皿等,不得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三、每次实验前,学生必须认真进行预习,阅读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和步骤,了解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及时做好实验记录。

五、实验结束后,整理好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搞好实验室卫生。经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提倡严谨科学的实验作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注重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正确处理实验数据,不得更改原始数据。

七、因不遵守学校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损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八、学生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应事先和有关实验室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的实验仪器、材料,经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九、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本实验室负责人员批准,严禁携带出室外,需借用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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