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浙教办安〔2022〕34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外院〔2022〕36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相关人员应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熟知本预案内容并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并完善学校层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审核、备案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工作;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的职责:审核、备案存在高风险危险源的所有实验室的安全应急预案,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总预案;涉及一、二级(即高风险、较高风险)实验室的二级单位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所有相关人员每两年参加一次应急演练,三、四级实验室每年安排人员参与一次应急演练;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报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三、各实验中心(室)负责人的职责:针对高风险危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置于醒目位置,并报所在二级单位备案;执行学校层面的安全应急预案,事故面前积极做好抢险自救工作,迅速向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事故等级
第四条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和B级事故。具体分类标准为:
一、A级事故: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级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如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五条实验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第六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值班人员、安全负责人员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
一、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二)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二、报告的对象为:
(一)A级事故:发生A级事故后应报110、119(有人员受伤须同时报120),同时报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B级事故:发生B级事故后应报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一、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学生有效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人员无伤亡。
二、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三、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损失降至最低。
四、发生A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校保卫处、110或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校保卫处和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处理。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
第八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其事故性质和类型分别处理:
一、实验室火灾事故
实验室发生火灾时,要保持冷静,迅速切断火源和电源,依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消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浙外院办〔2022〕50号)中相关程序和措施,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一)若局部起火、火势较小,应立即使用实验室配备的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灭火,并拨打保卫处电话请求现场援助;若大面积过火,火势已无法控制,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撤离,同时拨打119报警,通知学校保卫处等部门配合消防扑救。
(二)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三)火灾事故应急的首要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若存在人员烧伤情况,应使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并及时送医救治。
二、实验室中毒事故
实验室中毒事故常见气体吸入中毒、入口中毒、经皮肤中毒三种类型。
(一)发生气体吸入中毒,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并马上打开窗户通风,疏散人群。将中毒者转移至空气良好的安全地带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同时报校医务室,严重的拨打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不得延误。
(二)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三)发生经皮肤中毒,应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送医治疗。
三、实验室触电事故
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必要时拨打120求助,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一)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开电线。若漏电程度较为严重,应通知后勤电工处置,并指挥人员疏散。
2.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身体裸露部位。尽量避免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注意: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V电压触电的抢救。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学校保卫处,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二)现场急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抢救,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触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四、实验室特种设备事故
(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现场处置人员必须佩带头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医院。
(二)钢瓶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对可燃气体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三)气体钢瓶中有毒气体泄漏时,抢险人员须佩带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进入现场处理事故和救援。
(四)使用氯气气瓶的单位,必须建立碱池,配备防毒面具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防护措施。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体钢瓶爆炸时,所有人员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报警,等待救援。
五、实验室机械伤害事故
(一)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二)如遇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消防部门报警寻求帮助,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三)将伤员放置到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对轻伤员,应经预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对重伤员和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将其封存,封存物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四)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
(一)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危险化学品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先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根据化学性质进行中和清洗或包扎。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10%的酒精与三氯化铁按4:1混合冲洗。
(二)化学品溅入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经上述处理后还要及时送医治疗。
(三)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则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并切断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中心。第六章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九条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相关责任人应积极接受调查,书面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其他相关情况。
第十条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向学校提出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初步处理意见。学校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吸取事故经验,同时积极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各学院(部)应当根据各自学科的专业特点,针对高风险危险源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向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保卫处电话:0571-88213110医务室电话:0571-87562120
第十三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