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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12-01

浙外院办〔2020〕17号

一、总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使用效益,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重在激励原则;坚持有利于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实验室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组。考核组由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考核组的职责是:制定考核办法,审定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考核组秘书处设在实验室管理中心。

第四条  各相关学院(部)成立院级考核组,院级考核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办法对学院管辖的实验室进行自评自查并上报考核材料。

第五条 实验室绩效考核采用学院自评和学校考核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学院对归属实验室进行自评、提交自评报告,学校考核组进行考核审定。

第六条 为统筹资源,外语类、师范类实验室的运行和技术支持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课程安排和开放使用由学院负责。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

第七条  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设6个观测点

第八条  实验室使用时数、开放时数等数据与各学院每年实验室数据报盘一致。

第九条  具体指标设置和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表》(见附件)

三、考核等级评定

第十条  根据实验室的考核分数进行审定,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评价标准要求如下:

合格:实验室在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开放共享等方面表现良好。

不合格:实验室在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开放共享等方面有一个方面表现明显不足,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2)拒不执行整改通知要求。

3)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校、学院(部)安排的教学和实验室开放任务。

四、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  实验室绩效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专项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实验室绩效考核程序如下:

各实验室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表》,学院考核组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学校考核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实验室管理中心应及时受理复议并给予回复。如对复议结论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组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外国语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表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院办〔2020〕17号附件

浙江外国语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表

学院(部):                   实验室: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指标内涵

自评

院评

校评

1

实验室使用

实验室各类使用总时数

30

公共机房和语音室额定课时数为900课时/年;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的额定课时数为600课时/年(不包含实验准备时间)。达到80%及以上,得30分,70%-79%,得25分,60%-69%,得20分,60%以下,得15分。




2

实验室开放共享

仪器设备对校内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15

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毕业设计、学生竞赛,接待其他学院、校外单位的实验教学、社会服务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受益面广,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得15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8-14分,未开放,得0分。




3

实验室设备利用率及维护

设备维护及时。设备利用率=实际在用设备数/设备总数

15

设备利用率在95%以上,得15分;90%-94%,得12分;85%-89%,得9分;85%以下,0分。设备维护及时,按没有及时维护事件次数计算,一次减1分。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

10

各实验中心(实验室)每承担一个省级项目得5分,校级项目得3分,最高得10分(以当年立项为准)。




5

制度建设

院级实验室管理制度

10

以学院发文为准。实验室规划科学合理,实验室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得8-10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6-8分,无制度,0分。




6

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台账管理

以整改通知为准,减完为止。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0

按照相关文件,整改要求1项次(建议整改),减1分;严重(立即整改)1项次,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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