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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28

浙外院办〔202262

为贯彻落实《浙江外国语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外国语学院“十四五”人才培养与国际化规划》文件精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全校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资源效益,经研究,决定成立语言文化等7个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一、建设原则

1.坚持“基于大学科体系整合实验教学资源”的原则,构建各中心,减少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校实验教学中心体系。

2.坚持“立足现实、合理调整”的原则,开展各中心的空间布局规划,建成空间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环境生态、功能完善的实验教学中心。

3.坚持“教学优先、开放共享”的原则,各中心明确主要任务,保证实验教学,面向全校开放共享,提高利用效益。

二、中心建制

依据建设原则,分类整合实验资源,建立语言文化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跨境电商实验教学中心、数字文旅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体育实验教学中心和人文大数据实验教学中心。原则上各中心形成“实验室-实验分室”的二级建制。

三、管理模式

中心实行“直管共用”与“两级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管理模式。“直管共用”的实验室,由学校实验室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建设与管理,教务处根据相关学院教学需求统筹安排使用。“两级管理”的实验室,学校加强宏观指导,做好顶层设计,对实验室的建设及管理进行协调和监督;相关学院(部)负责实验室人、财、物的有效配置,保证实验教学,面向全校开放共享。

四、建设内容

1.完善中心共享开放机制。学校建立实验室共享协同工作机制,各中心间充分共享实验资源,保障实验教学。各中心完善实验室开放运行机制,在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前提下,向全校师生开放。

2.建立中心二级建制。各中心建立“实验室-实验分室”的二级建制,进一步明确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职责,调整各中心用房,实行专房专用。

3.保障中心建设和运维经费。学校保障中心建设经费,各中心结合现有条件,制定建设方案,纳入学校教学实验平台与实践实训基地类项目库。相关学院(部)保障中心运维经费,各中心实行基于实验教学项目的运维经费年度预算制,纳入各中心管理单位的年度预算。

4.加强中心数字化建设。学校建设实验室数字化平台,各中心对所属实验室的运行、安全、设备配置等要素进行数字化管理,并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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